各有关单位:
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主要方面,与我国深度的改革开放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标准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团体标准在促进技术革新、规范市场秩序、引领行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办法》中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则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社会团体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据市场需求制定团体标准,或是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或是执行更加严格的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扩大标准供给数量,优化标准供给结构。
团体标准诞生于改革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沃土之中,尽管发展蓬勃,但也存在一系列新的问题。为帮助全国各类社会团体解决在工作机制及团体标准编写遇到的常见问题,围绕团体标准机构组织管理、标准编制程序、标准编写、标准实施效果评价等全闭环内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研究所定于2023年8月16日-18日在北京市举办第四期“团体标准全过程解析”综合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组织报名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社会团体标准化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1. 我国社会团体标准化组织机构的设置与现状;
2. 开展团体标准化的工作机制。
(二)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
团体标准的提案和立项、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和复审等。
(三)团体标准的起草:
团体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
(四)国家指导性技术文件《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解读(已批准,待发布)。
(五)团体标准应用案例
团体标准实例分析等。
(六)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方法与实践
1. 标准评估理论、内容、程序与方法;
2. GB/T 3533.1-2017《标准化经济效益评价 第1部分:经济效益评价通则》解读;
3.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案例分析;
4.标准经济效益评价案例分析。
二、防疫要求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会场。培训过程中请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参加人员
全国和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各省市行业学会、协会、联合会、商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标准化管理与工作人员;从事标准化工作和教学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标准编写人员等。
四、培训时间、地点
1. 培训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日(8月15日下午两点开始报到)
2. 地点:北京中土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 电话:010-51818888-80)
五、培训费用和付费方式
培训费:1980元/人(含资料费、会务费、餐费等,不含交通及住宿费)。
1. 预付费:开班前将培训费电汇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2015029532
2. 现金支付:报到时交付(现金、微信、支付宝,不能刷卡)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
请参加人员登录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www.cnis.ac.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报名回执表,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研究所,邮箱pgbjypx@cnis.ac.cn或3368460439@qq.com。
联系方式:
赵佳琪 010-58811492,18500566887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交通示意图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7月6日